临退休约定不缴社保,工伤责任到底谁来担?

临退休不缴社保,工伤赔偿纠纷频发

“快退休了还交什么社保?””社保钱折现发给我多实在!”这样的想法在临退休员工中并不少见。但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近期审理的一起案件,给抱有这种想法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敲响了警钟。2021年,临近退休的蒋某与物业公司”一拍即合”,签订《劳务合同》约定不缴社保、费用折现发放。然而2022年蒋某职业时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八级伤残,双方就33万余元赔偿产生巨大分歧。这不禁让人思索:临退休约定不缴社保,工伤究竟该谁负责?

法院判决:不缴社保约定无效,用人单位仍需担责

奉贤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私下约定不缴社保的行为无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未缴纳社保情况下发生工伤,用人单位需全额承担工伤保险待遇。但本案独特之处在于,蒋某解除劳动关系时距退休不足一年,且不缴社保系双方合意,因此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需递减80%。这一判决明确了三点:一是社保缴纳义务不可约定免除;二是临退休人员的补助金可依法递减;三是双方合意不缴社保需自担风险。

对用人单位的警示:社保”折现”得不偿失

很多用人单位认为,与临退休员工约定不缴社保可以节省成本。但本案表明,一旦发生工伤,企业将面临三大风险:开头来说是全额承担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金额往往远超社保缴费;接下来可能被社保部门责令补缴并加收滞纳金;最终还会面临罚款,金额可达欠缴额的1-3倍。更重要的是,这类纠纷会影响企业声誉,在人才招聘和市场合作中陷入被动。因此,即便员工临近退休,依法缴纳社保才是明智之选。

给临退休劳动者的建议:勿因小利失保障

对临退休劳动者而言,接受社保”折现”看似每月多拿钱,实则放弃多重保障:一是工伤保障,一旦出事医疗费、赔偿金全依赖用人单位支付能力;二是养老保障,缴费年限不足可能影响退休待遇;三是医疗保障,失去医保报销资格。正如本案法官所言,社保是”安全网”,临近退休更需保障。劳动者应主动确认参保情况,发现未缴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但自行约定不缴则可能丧失这一权利。

法官提示:依法参保才是双赢之道

奉贤法院张晓燕法官强调,2025年8月起施行的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已明确,约定不缴社保的协议无效。用人单位应认识到,依法参保不仅是责任,更是分散经营风险的有效手段;劳动者则要明白,社保保障远比眼前”折现”重要。特别是临退休人员,职业风险更高,社保保障更为关键。只有双方都依法履行社保义务,才能避免纠纷,真正实现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记住:社保不是可选项,而是法律强制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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