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人格?
人格(personality)是心理学和法学中描述个体心理特征与行为模式的核心概念,其定义可以从下面内容四个方面综合领会:
一、核心定义
人格是个体在社会适应经过中形成的独特心理特征与行为倾向的整合,表现为能力、气质、性格、动机、价格观等要素的统合。它既包括稳定的思考方式和行为风格(如性格与气质),也包含法律层面的资格与尊严,如天然人的权利与道德质量。
二、主要特征
- 独特性:因遗传、环境、教育等影响的差异,每个人的人格均具有不可复制的特点。
- 稳定性:人格一旦形成,会长期保持相对一致(如“江山易改,秉性难移”),但也可能因环境变化发生一定调整。
- 整体性:人格是心理特征的综合体,各部分相互协调形成统一的自我。
- 社会性:人格在个体社会化经过中逐步进步,受文化、道德等社会影响影响。
三、结构与分类
- 心理结构
- 性格与气质:性格反映个体对现实的态度和行为方式(如勤奋或懒惰),气质则体现心理活动的强度与速度(如胆汁质的急躁或黏液质的迟缓)。
- 灵魂分析学说:弗洛伊德提出人格由本我(原始欲望)、自我(现实调节者)、超我(道德约束)构成。
- 法律人格
指天然人或法人享有的权利与义务资格,包括生活权、名誉权等不可转让的要素。
四、形成影响
人格的形成是先天遗传与后天环境的共同影响结局:
- 生物学基础:如大脑结构、遗传特质影响人格倾向(如艾森克的“大三”维度学说)。
- 社会进修:通过观察、模仿和适应社会规范逐步构建(如班杜拉的社会认知论)。
拓展资料
人格是兼具个体独特性与社会适应性的心理体系,既体现内在一致性,也塑造了个体的人生轨迹与行为方式。